老庄说了好几句之后,方局终于开口了:“咳咳,老庄,你先等等啊,这事咱们要从长计议……你怎么就不劝劝他呢?”

    “我劝了啊,周云那是我能劝得住的?他一拳能把我的办公桌砸个对穿,领导,我是真顶不住……”

    两人都不说话了,还能怎么着,凑合呗。

    另一边,周云已经回了家,这一趟过去时间肯定短不了。

    为什么要趁着过年前过去,因为年前才是讨债的时候,这个时候搞调查是最合适的。

    本来还打算年前去探视一下马经理的,但是监狱那边还没批下来,所以还是回来再去吧。

    《监狱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: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,按照规定,可以会见亲属、监护人。

    所以原则上只有直系亲属和监护人才有探监权。

    当然,你看到这个“原则上”就知道,肯定是有例外情况的。

    直系亲属去不了可以请律师,这个谁都能理解,而除此之外,还有一种人也可以探监。

    那就是监狱认为“可以帮助罪犯改造的人”。

    至于什么人是可以帮助罪犯改造的人,那就是监狱的权利了,咱们说的直白点,监狱方认为你可以帮助罪犯改造,那你就能探监,就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要法律依据,随便就能给你找出一条来,《监狱法》第三条规定,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、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,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。

    所以是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,那么现在有这么一个人,监狱方认为他对罪犯的改造有很大作用,允许探监那肯定没问题。

    举个例子,一个年轻人入狱了,他在外面有女朋友。